证券代码:300283 证券简称:温州宏丰 编号:2023-066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债券代码:123141 债券简称:宏丰转债
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
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2022 年度权益分派
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现将权益分派
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
日总股本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.25 元(含税),不送红股,
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,公司股本若因可转
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,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.25 元的分红比例不变,
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。
日(2023 年 6 月 27 日)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,公司将维持
每股分配比例不变,相应调整分配总额。
二、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
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,
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.25 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;扣税后,QFII、RQFII 以及持
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.225 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
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
待个人转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
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%
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。
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,持股期
限在 1 个月(含 1 个月)以内的,每 10 股补缴税款 0.050 元;持股期限在 1 个
月以上至 1 年(含 1 年)的,每 10 股补缴税款 0.025 元;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,
无需补缴税款。
三、分红派息日期
四、分红派息对象
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
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
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五、分配方法
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
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:2023 年 6
月 27 日),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
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。
六、调整相关参数
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,根据公司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
明书》的相关规定,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(债券简称:宏丰
转债,债券代码:123141)转股价格将由人民币 5.39 元/股调整为人民币 5.37
元/股,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(除权除息日)起生效。具体内
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《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
价格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67)。
七、咨询方式
咨询机构:公司证券部
咨询地址: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
咨询电话:0577-85515911
传 真:0577-85515915
联 系 人:严学文 樊改焕
八、备查文件
特此公告。
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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