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宏丰: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

来源:证券之星   2023-06-16 19:51:22

证券代码:300283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温州宏丰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编号:2023-066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债券代码:123141 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宏丰转债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

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2022 年度权益分派

方案已获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4 日召开的 2022 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现将权益分派

事宜公告如下:

  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

日总股本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 10 股派发现金红利 0.25 元(含税),不送红股,

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,公司股本若因可转

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,将维持每 10 股派发现金股利 0.25 元的分红比例不变,

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。

日(2023 年 6 月 27 日)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,公司将维持

每股分配比例不变,相应调整分配总额。

  二、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

  公司 2022 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,

向全体股东每 10 股派 0.25 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;扣税后,QFII、RQFII 以及持

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 10 股派 0.225 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

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

待个人转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

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 10%

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。

  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,持股期

限在 1 个月(含 1 个月)以内的,每 10 股补缴税款 0.050 元;持股期限在 1 个

月以上至 1 年(含 1 年)的,每 10 股补缴税款 0.025 元;持股期限超过 1 年的,

无需补缴税款。

  三、分红派息日期

  四、分红派息对象

  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至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27 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

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

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
  五、分配方法

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
    序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东账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东名称

  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 年 6 月 16 日至登记日:2023 年 6

月 27 日),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

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。

  六、调整相关参数

  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,根据公司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

明书》的相关规定,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(债券简称:宏丰

转债,债券代码:123141)转股价格将由人民币 5.39 元/股调整为人民币 5.37

元/股,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28 日(除权除息日)起生效。具体内

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《关于 2022 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

价格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67)。

  七、咨询方式

  咨询机构:公司证券部

  咨询地址: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 5600 号

  咨询电话:0577-85515911

  传   真:0577-85515915

  联 系 人:严学文      樊改焕

  八、备查文件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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