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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网讯(记者 王国康 通讯员 庄阳) 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稳定,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有关精神,加大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力度,5月24日,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制定了《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勤执法协同工作机制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机制》),将于6月1日起施行。
《工作机制》提出,交通执法、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,围绕重点路段、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联合治超流动执勤执法工作,制定月度流动执法计划并严格执行。依托固定超限检测站、临时卸载点实施驻站联合执法工作,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路面查处和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(点),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涉嫌超限车辆进行检测。对未超过规定限载标准的车辆,直接予以放行,对超过规定限载标准的车辆,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罚。
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,联合打击严重超限行为,两部门建立了案件移交机制。交通执法部门单独执法时,发现应当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的违法线索的,在24小时内移交给公安交警部门处理;公安交警部门单独执法时,发现应当由交通执法部门处罚的违法线索的,在24小时内移交交通执法部门处理。
两部门实行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商讨在联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,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。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,形成治超合力。同时,两部门将建立信息共享制度,充分利用源头企业过磅数据、不停车检测点过磅数据(视频数据)以及公安电子卡口过车数据,共享研判成果,通过筛选确定高频次疑似超载超限车辆,形成重点关注车辆库,由两部门共同对重点车辆库的车辆进行稽查。对发现货车闯卡、拒检、故意堵塞车道、损坏相关设施设备以及“路虫”“黄牛党”盯梢等扰乱秩序、妨碍执法的行为,执法人员将及时收集证据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。
据悉,5月份以来,两部门共开展了9次联合治超“天网行动”,出动执法人员59人次,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7辆,其中“百吨王”3辆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,该支队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按照《工作机制》的要求,继续强化信息共享,开展联合执法,严厉打击各类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,从而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保证道路货运畅通有序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