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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通讯员 罗潇 李璐)无牌、无证还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,这样一颗“定时炸弹”让将其抓获的蔡甸交警捏了一把冷汗。2023年6月26日,蔡甸区交通大队在地铁4号线柏林站路段设卡开展晨间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,成功查处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饮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的严重违法行为,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。
当日上午9时39分,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黑色二轮摩托车行经卡点,被汉警快骑机动队民警胡阮俊拦停检查。当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,该男子神色慌张,面色微红,始终无法提供有效证件,且身上散发一股酒气。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,结果为53mg/100ml,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。在进一步核实其个人信息时,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并未取得二轮摩托车的驾驶资格。据王某交代,今天早上出门前喝了两瓶啤酒,想着自己酒量不错,骑车应该没问题,没曾想,刚上路五分钟就被交警查获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、第九十五条、第九十九条规定,民警对驾驶员王某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”、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”、“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”违法行为予以并处罚款3200元、扣留机动车、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严厉处罚。